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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保卫军事秘密安全的钢铁长城——20年来军队保密法规建设巡礼  
 

构筑保卫军事秘密安全的钢铁长城

——20年来军队保密法规建设巡礼

特约记者  张敬山

    198895,神圣庄严的人民大会堂,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保密法颁布以来的20年,是我国保密法制建设繁荣发展的20年,也是我军保密法规建设突飞猛进的20!

    20年来,全军广大官兵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保密法,广大官兵保密法治意识和保密观念日益增强。

    20年来,全军各级各单位以保密法为根本依据,结合实际制定保密规章制度,军队保密法规不断完善。

    20年来,全军各级各单位严格落实保密法和其他军队保密法规,保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度逐步提高。

  根据党和国家保密法规政策的发展变化

  军队保密法规建设不断取得新进步

    作为党和国家保密工作的重要领域,军队保密工作始终与党和国家在保密工作方面的新法规、新政策保持高度一致、同步推进。可以说,党和国家每一项重大保密法规政策的出台,都成为军队保密法规建设创新的强大动力。随着国家保密法的颁发实施,军队保密法规建设迎来一个全面、快速发展的时期,军队工作和建设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的保密法规不断健全完善。

    国家保密法正式颁布实施后,军队据此先后两次修订《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修订后的条例,科学吸纳保密法的内容,并体现了军队特色,提纲挈领,要而不繁,初步构建了军队保密法规制度的框架,成为军队保密工作的基本法规。随后,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相继出台《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作中军事秘密范围及其密级划分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中军事秘密范围及其密级划分的规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军事秘密等级划分规定》,分别对军事、政治、后勤等领域的军事秘密范围及密级具体范围做出具体的规定。《保密条例》和其他一系列配套法规制度的制定,为保密法在军队的有效落实,提供了重要的法规保障。

    1997814,中共中央下发《关于加强保密工作的决定》。《决定》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全国保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任务和方针原则,是指导和规范全国保密工作的重要文件。全军对中央《决定》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解放军保密委员会于1998114下发《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的意见》,结合军队实际提出了具体措施,推进中央《决定》精神在全军的落实。

    1997815,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发布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的规定》。为贯彻落实《规定》,解放军保密委员会于199914下发《军队团以上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的规定》,对军队领导干部在保密工作方面的职责、任务和要求做出了具体规定,为加强各级对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大力推进保密工作建设的开展,提供了制度支持。

    为适应高新技术蓬勃发展对保密工作带来的新要求,1999115,中央保密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高技术条件下保密工作的意见》。《意见》分析了高技术的发展对保密工作带来的影响,提出了加强高技术条件下保密工作的对策和措施。为贯彻《意见》,解放军保密委员会在认真学习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并实施了“一个调整”“三个转变”,即:总的指导思想从常规条件下的保密调整到信息化条件下的保密上来;工作重点由传统的保密向信息安全保密转变,工作思路由单纯的“保”向“保”“放”结合、突出重点转变,工作方式由以行政管理为主向行政管理与技术防护相结合转变,并将这一思想通过制定一系列保密法规贯彻到保密实践之中,使中央关于保密工作的各项要求得到及时有效落实。

    199876,《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工作规则》印发施行。为贯彻落实中保委《工作规则》,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解放军保密委员会于20023月制定下发《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委员会工作规则》,依据中保委《工作规则》,结合军队实际,规范了保密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明确了相关的组织制度、会议制度、文件审批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委员会工作规则》颁布执行后,全军各大单位也据此制定了相关规定,对于建立规范科学的工作运行机制,推进保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紧贴军事斗争准备需要

军队保密法规建设全面推进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国际国内形势发生重大变化。面对紧迫的现实任务,全军开始着力推进军事斗争准备。围绕军事斗争准备这一中心任务,军队保密法规建设取得一项又一项重要成果,为军事斗争准备提供了有力的保密保障。

    20017月,中央军委转发解放军保密委员会《关于加强军事斗争准备保密工作的意见》。《意见》强调,做好军事斗争准备保密工作,关系军事斗争准备的全局和未来作战的胜负,首次明确提出保密工作是军事斗争准备的重要组成部分。《意见》着眼军事斗争准备全局,在组织有针对性的保密教育,确保重大军事活动、“杀手锏”武器装备等核心秘密安全,深化军事斗争准备保密专项研究等涉及军事斗争准备的各个重要方面,做出了相应的政策性规定,提出了一系列原则而又不失刚性的保密要求。这个《意见》,是指导全军保密工作的一个重要纲领性文件。它的及时出台,极大地推进了军事斗争准备保密工作的开展。

    根据军事斗争准备保密工作的需要,200182,解放军保密委员会在全面总结我军保密实践和法规制度成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中国人民解放军机关办公保密规定》。《规定》确定了军队机关办公保密工作的基本原则,并从保密环境与设施、秘密载体的全流程管理、重大军事活动保密、新闻宣传和出版保密、涉外活动保密等12个方面,提出了明确具体、操作性较强的规范,为军事斗争保密准备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机关办公保密规定》是新时期我军保密法规成果的集大成者。它的制定,标志着我军保密法规建设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军事斗争准备的加速推进,成为法规建设强有力的推进剂。军队保密法规建设的进程明显加快,几乎每年都有不止一部新的重要保密法规出台:20049月,总参谋部印发《国防工程安全保密规定》;200411月,解放军保密委员会印发《军队新闻出版保密审查规定》;20055月,解放军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总参作战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军事工作中核心秘密文件资料管理的通知》;200512月,中央军委印发《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的意见》;20061月,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印发《关于加强核心涉密人员教育管理的规定》;20064月,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印发《关于严肃处理严重违反保密纪律行为的若干规定》,解放军保密委员会修订印发《军队保密工作检查标准》等等。这一系列保密法规的制定,对军事斗争准备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做出了具体规范,也明显加速了军队保密法规建设的进程。

适应军队信息化建设要求

军事信息安全保密法规逐步健全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20世纪末,以信息技术为主导的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在军事领域的广泛应用,对军事保密产生了深刻影响,信息安全保密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对信息安全保密法规建设提出了紧迫要求。紧扣时代的脉搏而动,军队保密法规建设在信息化领域拓展出一片全新的天地。

    加强网络安全保密管理法规建设。如何从法规上加强网络安全保密工作,自从网络这一新生事物诞生起就被纳入保密法规建设的视野。早在199877,总参谋部就制定并印发《中国人民解放军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对国际联网中的保密问题做出规定。适应军队信息化建设的新形势,为进一步规范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问题,2001215,解放军四总部印发《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规定》。《规定》首次明确提出军队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建设,应当与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总体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发展的原则。《规定》在总结和继承原有相关法规的基础上,对计算机信息安全保密做出了全面系统的规范,从防护等级划分、计算机及其网络、信息与介质、环境与场所、安全保密产品、应急处置等各个方面,提出了明确具体的保密要求。《规定》下发施行后,对军队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建设,发挥了重要的推进作用。

    制定信息安全保密的宏观政策。为适应军队信息化建设特别是信息安全保密发展的新形势,20042月,中央军委下发《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的意见》。《意见》站在推进以信息化为核心的新一轮军事变革的高度,就加强军队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做出一系列正确判断,指出信息安全保密已成为新形势下军队保密工作的主体,是信息化军队建设的重要内容,强调要把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摆上战略位置。《意见》全面分析了我军信息安全保密工作面临的形势与挑战,明确了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必须坚持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出了加强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的主要对策和措施。《意见》作为我军第一部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指导和规范全军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与法规保障。

    规范手机等通信工具的保密管理。为应对手机等新型通信工具对保密工作带来的挑战,相关保密法规的制定势在必行。20011115,总参、总政联合下发《关于严格限制军人使用公网移动电话、寻呼机的规定》。根据军委首长指示要求,20062月,解放军四总部制定并印发《军队手机使用保密管理规定》。这是迄今为止最全面、最系统的一部关于手机使用管理方面的保密规章。《规定》明确了军队手机使用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对于使用手机人员的教育、手机的管理、重要涉密部位和重大军事活动中手机的使用、手机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与奖惩等做出了具体规定。《规定》的下发施行,有力地规范了军队手机使用管理工作,有效地防范了手机泄密问题的发生。

    经过20年的建设发展,我军已经初步形成了内容全面、结构合理、适用性强、具有我军特色的军事保密法规体系。这个法规体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为根本依据,以《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等军事保密法规为主体内容,以军委总部机关制定的一系列保密规章和技术标准为配套,以全军各大单位制定的保密规章制度为补充,内容涉及战备训练、军事设施、场所防护、文件管理、军事通信、政治工作、后勤工作、装备工作、军事科研以及泄密案件查处等方方面面,为规范保密工作开展、维护国家军事秘密安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部部军队保密法规就像军队保密工作建设的一块块基石,为保卫党和国家的军事秘密安全筑起坚不可摧的钢铁长城。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军队保密工作使命更为神圣而光荣,军队保密法规建设必将乘势而上,再创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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